【案情简介】
2018年2月,当事人李某某(男,74岁)因其妻子左某某于1976年7月行输卵管结扎手术,1996年行腹壁切口疝“修补术”,术后一直有下腹部疼痛、腹痛、腿抽筋等症状,生活不能自理。经连云港市节育手术并发症坚定诊断为:1、术后切口疝,2、肠粘连,鉴定结论属四等节育手术并发症。会审诊断为:肠粘连,会审结论属三级戊等节育手术并发症。为此,李某带着坚定材料多次向信访部门反映情况,为其妻子讨说法,原某乡政府(现某街道)给予每月400元生活补助费,其认为应按照医疗事故处理,要求提高其妻子计划生育后遗症生活补助。经过多次与某街道办(以下称街道办)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李某某不想打官司,只想尽快解决纠纷,因此申请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成街道调委会)进行调解。街道调委会征求街道办同意后,受理了此纠纷,并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及结果】
在调查了解过程中,调解员与当事人双方进行了多次的沟通,了解到双方矛盾集中在赔偿标准认定问题。街道办承认李某某妻子节育手术并发症存在的事实,愿意给予每月400元的生活补助费。但是李某某坚持要求提高补助标准,认为应当按照医疗事故来处理,而且进行了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由于补助标准存在差异,此事件发生年代久远,很难查证,且李某某妻子做过两次手术,到底是按医疗事故补助标准还是按计生手术后遗症补助标准,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调解难度很大。
针对当事人双方矛盾的焦点问题,街道调委会咨询了相关专家医师、律师,医师认为节育手术并发症存在属实,根据我国《节育手术并发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应为三级戊等节育手术并发症,街道办对此应当给予生活补助。律师认为李某某妻子确因节育手术产生后遗症,并有鉴定书,但此事件年代久远,认定医疗事故还是节育手术并发症难以下定论,此事件与一般节育手术并发症的确存在区别,因李某某妻子曾做过两次手术,且确实因此给其家庭生活带来严重困难。最终经专家医师、律师讨论建议街道办可适当提高经济补偿。
调解员根据讨论意见,首先与街道办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明确指出纠纷争议点,街道办负有给予生活补助的责任。虽然对已按每月400元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但是李某某的妻子确因节育手术并发症导致痛苦、生活不能自理,给其家庭带来极大困难,加上夫妻俩年事已高,应该适当地提高补偿标准,建议街道办利用中秋节、春节期间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街道办相关部门经研究后最终表示同意。明确街道办的态度后,调解员与李某某及其妻子进行了沟通,调解员表示很能理解他们所遭受的痛苦,体谅他们生活上的困难,并告知李某某节育手术并发症给很多人带来了痛苦和灾难,自家亲戚也有类似问题,引导李某某及其妻子认识到最重要的应该是以后还要积极面对生活,长期陷入案件补偿纠葛中,会给生活带来更多的麻烦和痛苦。在调解员的多次开导劝说下,李某某道出了实情“自己始终觉得委屈,让妻子受了这么多的苦,每每想到都觉得心里不平衡”,在与调解员一番倾诉后,李某某表示只要能让他们老公俩心里得到宽慰,愿意降低其诉求。此后,调解员又多次到李某某家中,聊天谈话,最终李某某及其妻子同意街道调委会的调解建议,街道办也诚恳地向李某某及其妻子表达了歉意,双方最终达成协议。
2018年3月1日,李某某与街道办签订调解协议书,内容如下:
1.从2018年1月起,当事人李某某的妻子左某某月补助费仍按400元执行。
2.从2018年度起,每年在中秋节、春节期间街道办分别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1200元整,此款由李某某所在村委会领取后与其兑现。
3.此事项经处理后,李某某今后不得再以此为由到有关计生主管部门进行上访,否则取消其中秋节、春节期间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案例点评】
人民调解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的缓冲器。在基层工作中,由于服务对象的多样性,面对事情的复杂性,经常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如此案件,突出特点是年代久远,证据缺乏,难以定性,当事人权益受到侵害,难以找到有效的解决途径,往往将诉求表达到信访部门。人民调解工作要实现的目标是实现法、理、情的统一,要合法合理,还要有温情,在与当事人沟通过程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避免矛盾激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实现缓冲器的作用,实现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调解工作,归根到底是与人打交道的工作,对于当事人陈述的内容,提供的证据,我们不可轻下结论,应避免先入为主。遇到难以把握的情况时,要善于调动专业资源,进行分析研判,提出中肯的建议。在与当事人沟通时,要仔细耐心听其诉说,要入情入境,要有同理心,让对方能够感受到温情。
调解员面对信访案件时,当事人多是情绪激动,应做到一听、二辨、三调。听,要耐心听,成为当事人倾诉的对象;要思考着听,在听的过程中分析当事人想要表达的诉求;要多面听,要听当事人双方讲,要听旁人讲,要听专家讲。辨,要辨清法和理,不属于调解范围的不可辨,要诉诸法律;要调查后再辨,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要有目标地辨,要以和谐为目标去辨。调,要合法、合情、合理地调,要有依据有温情;要设身处地地调,试想自己就是当事人,该怎样说服自己;要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地调,彻底解决矛盾。
街道调委会作为第三方,既要保护当事人一方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街道办的正常工作秩序,调解中力求做到一碗水端平,而不是偏袒哪一方,真正成为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损害赔偿纠纷种类繁多,一定要从当事人双方实际出发,针对不同的情况制定调解方案,采取不同的调解方法,晓之以理法,动之以真情,努力缩小双方差距,达到双方都满意的调解结果。
灌云县司法局 任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