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至3日,江苏省司法厅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暨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推进会,部署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重点任务,启动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副厅长周福莲主持会议,并传达解读推进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方案。
2020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法企同行”“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进工商联”等主题活动,举办环保普法活动8400余场次,为7100余家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发动163万名党员参加“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组织实施“疫情防控·法治同行”“学法律守规则、防风险除隐患”专题行动,累计推送线上法治宣传产品113.6万条次,发放宣传资料175.7万份,提供法律咨询2.7万余次。深化大普法工作格局,提请省政府出台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意见,圆满完成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非法集资宣传月等年度79项联动事项,群众参与规模取得历史性突破。持续开展“法润江苏”系列活动,接续开展“法护人生”“法进家庭”“法润村居”及“农民工学法活动周”专项行动,制定出台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意见,组织开展5500万余人次参与的“美好生活·法典相伴”双百主题活动。出台培育建设法治文化特色小镇的指导意见,新建13个大运河(江苏段)法治文化长廊品牌项目、8个法治文化特色小镇,新创4个“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在全国率先推出“江苏法治文化云游馆”。研制《法治社会建设水平评价指南》省级标准、《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省新创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2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6个。
柳玉祥指出,各地各单位要更加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聚焦“两争一前列”目标,以新发展阶段为前行起点,高标谋划启动“八五”普法,加快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面向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一要突出坐标引领,统筹工作整体推进。坚持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落脚点,扎实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长江经济带建设、安全生产、德法涵养文明等主题宣传活动,重点抓好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以抓好“八五”普法启动实施为发力点,高标准编制“八五”普法规划,筹备全省第十六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实施“‘八五’普法宣传环省行”系列活动。二要聚焦关键重点,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同时把 “两委”干部纳入普法的重点群体,提高普法工作精准性、实效性。开展“学党史、学党内法规”系列主题宣传,放大“美好生活·法典相伴”品牌效应,实施民法典解读工程,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提升法治文化品质,创新打造“江、河、湖、海”等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阵地集群;加强法治文化精品创作,推出一批在全国叫得响的文艺作品、品牌栏目和个人工作室;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深化“法润江苏”品牌创建,以活跃乡间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三要深化普治融合,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抓“拓展”,丰富拓展民主法治示范创建的内涵和外延,融入全国乡村治理试点县、示范村镇创建,深入对接万村善治工程,放大示范创建的成效;抓“牵引”,用好示范创建刚性考核机制和资源集聚平台,加快制定司法行政参与基层治理行动方案,促进律师、公证、调解、执法监督等业务融入基层法律服务最前端、纠纷防控全周期、基层治理各领域;抓“基础”,探索党建引领下的“三治融合”模式,推广“四位一体”的社会善治马庄经验,深化“党建+法律扶贫+乡村振兴”行动,打造更多乡村治理江苏经验、江苏品牌。
柳玉祥要求,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坚持强基导向,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健全科技赋能机制,强化队伍保障机制,夯牢事业发展根基,加快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转型发展。培育“法律明白人”是打通普法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健全基层治理体系的有效途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已被列入2021年度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和省委政法委法治惠民项目。
柳玉祥强调,各地要强化答卷意识,把“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做成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一要把好“选育关”。健全法律明白人遴选、培育、使用等制度,强化规范管理,推动业务培训全覆盖,提高法律明白人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二要提升“活跃度”。建立科学配套的考核评价机制,积极引导“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梳理制定履职事项指导清单,动员“法律明白人”参与村居各项事务管理,为基层群众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法律服务。三要增强“融合力”。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推动融入基层党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创新构建以党委为核心的合作联动工作体系,凝聚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的社会合力。四要强化“效能度”。构建培养机制规范、组织网络健全、作用发挥高效的“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体系,鼓励支持“法律明白人”成立或加入普法类社会组织,使法律明白人成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主体、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力量,推动司法行政职能在村居有效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