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兴化市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抓手,推动“援法议事”向村(社区)延伸,不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民主化、现代化进程,为乡村振兴之路铺上法治基石。[全文]
靖江市司法局联合市工商联、律协,探索打造“三联”涉企服务新模式,共走访企业3500余家,开展普法服务活动2231场次,评估、预警企业法律风险921个,化解涉企矛盾纠纷984个。[全文]
近年来,兴化市司法局不断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在“选、育、用、留”等方面做足了文章,坚持“四步法”,全面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市1568个网格共培养“法律明白人”3092名,打造了一支群众身边的基层法治人才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全文]
泰兴市司法局积极探索普法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形成了四个创新构建普法工作新格局。[全文]
泰州市姜堰区司法局持续深化“乡村振兴法治同行” ,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法治村主任”制度,增强乡村法律服务专业保障力量,提升乡村依法治理水平,赋能乡村振兴。[全文]
近年来,海陵区聚焦青少年群体,全方位、多角度促进青少年学好法治课,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文]
为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和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关于“部分基层干部对土地规划、生态环保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了解不多”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全文]
3月,泰州市姜堰区法宣办、区司法局联合妇联部署开展“学习新修法 共护‘她’权利”主题宣教活动,以法治力量守护“半边天”。[全文]
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姜堰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通过“一支队伍、两线宣传、三治相融、四项结合”四步走,凝聚长江保护法宣传合力。[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