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司机以ETC多次逃费获刑罚
2025-05-29 14:47:00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中国法院网讯(向红俊 兰澜)近日,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ETC设备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诈骗案件,被告人小马因多次逃费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货运司机小马在陪同父亲老马驾驶半挂车运输货物期间,发现使用小客车ETC设备可为大型货车“节省”过路费,遂多次通过该方式偷逃通行费。经查,小马以其名下小客车ETC为半挂车逃费共计10次,累计金额达17451.75元。2025年3月,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现异常后报警,小马主动投案并全额补缴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其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并认罪认罚,且全额退赔损失,法院依法从轻处罚。结合社区矫正机构评估意见,法院认定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法官提示

高速公路通行费系依法征收的费用,任何偷逃行为均属违法。本案中,被告人小马利用小型客车ETC与货车收费标准差异,通过“车卡不符”手段虚构车辆类型、隐瞒真实通行事实,使收费方陷入错误认识,进而自愿放行车辆,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小马长期、多次使用规则漏洞,系统性逃避应缴费用,累计金额达1.7万余元。这一行为不仅直接侵害财产权益,更破坏了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秩序。

法律是底线,更是护栏,任何“钻空子”行为都将付出代价,唯有诚信守法方能行稳致远。法治进步需要每一位公民的参与,需要大家共同守护公平有序的社会环境。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