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三结合” 育好“明白人” 全力谱写乡村善治东台篇章
东台市司法局
2021-03-04 15:35:00  来源:法润江苏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建设法治国家,实现乡村善治,必须让法律在每户家庭、每个人心中落地生根。作为全国首批入选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近年来,东台市将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作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围绕省厅印发的《关于在全省农村培育“法律明白人”的实施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一年村村建成‘中心户’,三年户户育有‘明白人’”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发展工作计划,将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列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十四项重点任务之一,出台《关于培育“学法中心户”和“法律明白人”的实施办法》,扎实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发展工作,初步形成以村干部为主体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全覆盖网络。截至目前,东台市共培育出2410名农村“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宣传1.2万人次,化解矛盾纠纷5000多件,有力促进了“强富美高”新东台建设。2020年,在全省法治满意度调查中,东台市以93分名列前茅。

今年我们将以此次会议精神为指引,对照标杆创特色,突出“三结合”,育好“明白人”,全力谱写乡村善治东台篇章,为顺利完成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任务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一、突出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结合

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离不开党委政府的领导,离不开基层干群的参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坚持目标引领,保证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发展的高位推进。一是高规格明确定位。将培育发展“法律明白人”纳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列为法治为民办实事重点内容和“八五”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重点任务,出台农村“法律明白人”考核细则,并将其作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考核的重点内容。二是高标准精心谋划。认真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结合省厅工作部署和东台市情,研究制定《推进“学法中心户”和“法律明白人”培育发展工作意见》,指导推进全市“学法中心户”和“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三是高要求狠抓落实。明确镇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及包村领导为具体责任人,镇区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社会事业局等相关单位和各村居委会各负其责,确保“学法中心户”和“法律明白人”培育发展落到实处,力争分批次三年内每个家庭培育一个法律明白人。

二、突出维护稳定与促进发展相结合

稳定与发展相辅相成。我们将充分发挥学法中心户“三因素”效能,因势、因业、因人制宜提升学法中心户建设水平,不断激发农村“法律明白人”服务内涵的拓展动力。一是因势制宜划片区。借助公安社区警务、数字化城市管理和应急管理、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先期建成的综合网格,构建“2+3+X”网格化农村“法律明白人”体系,以每个网格为一个单元片区,从居住在片区的老教师、老党员中推选人员充实到农村“法律明白人”网络,参与法治宣传和纠纷调处,以片区的小稳定汇成全社会的大稳定。二是因业制宜选对象。突出地方经济和文化发展,在西瓜、果蔬、苗木、蚕桑、不锈钢加工等具有东台特色的乡村产业,以及文学艺术、书画摄影等社团组织的人员中,经民主推选,再聘任一批农村“法律明白人”,具体负责引导村民依法致富,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三是因人制宜定举措。针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各自身份及具体从业情况不同的实际,将他们划分为维护稳定、依法致富和文化润民等三类农村“法律明白人”,结合他们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培育计划、责任清单和激励措施,不断提升他们的法治素养,增强他们参与农村法治公益活动的责任感,激发他们热爱家乡、奉献社会的热情。

三、突出闭环管理与培训激励相结合

有效激励是做好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我们将积极实施“三分”工作法,不断实现农村“法律明白人”示范引领的社会价值。一是分级施策强化管理。村居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学法中心户”和“法律明白人”的初选和日常管理,并将相关信息上报镇司法所。镇司法所对初选名单考察确认后,提请镇区人民政府对“学法中心户”授牌,对农村“法律明白人”颁发聘书。市法宣办、司法局建立全市“学法中心户”和“法律明白人”信息库,指导、督促镇区推进培育工作。二是分层培训提升水平。村居将“学法中心户”户主学法纳入村两委成员学法计划,利用村居法治学校等阵地,借助村居法律顾问,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开展每月1次集中培训活动。镇区每半年组织辖区内农村“法律明白人”集中培训1次。市法宣办、司法局抓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农村“法律明白人”中的优秀人员进行每年一次专题法治培训。三是分类激励增强活力。引导“法律明白人”参与到村居法治宣传、矛盾调处、法治文化建设、带领村民致富、推进“三治融合”等实践中,对表现突出人员,分别施行激励政策,党员干部,以精神鼓励为主,辅以适当物质奖励;非党员干部,优先发展、培养为党员和村组干部;普通村民,优先聘用为网格信息员、人民调解员等,不断增强我市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的活力。

编辑:任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