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贩卖新型毒品依托咪酯案,150余名中学生旁听庭审,在审判庭现场“零距离”接受禁毒法治教育,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学生们现场观摩之后纷纷感叹“心灵受到了强烈震撼”……一堂面对面以案释法的公开课,一场禁毒教育的现场沉浸式体验,让毒品的危害得以直观展示,法治的威严进一步彰显,这样的教育方式对于广大青少年进一步筑牢“无毒青春”的心理防线无疑是大有助益的。
近年来,各地禁毒部门根据青少年不同的年龄层次、心理特点,用好用活各类社会普法和宣传资源,开展了一系列形式新颖的毒品预防教育活动。特别是一些地方的禁毒部门联合当地法院、检察院和教育部门,组织学生走进法院庭审现场,通过旁听当地发生的毒品案件审理的形式,开展禁毒法治教育。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案,法庭的威严和审判的严肃性,都给青少年学生带来心灵的震撼,社会效果显著。
旁听庭审活动从“小切口”入手,将禁毒宣传教育特别是防范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内容融入司法审判执法全过程,全面深刻阐释相关法律法规,能够让青少年更真切感受毒品危害和审判涉毒犯罪的冲击力,从而更加自觉远离毒品。用好“旁听庭审”开展禁毒法治教育,须做到三个“找准”。
一是找准对象,定位年龄层次。青少年好奇心强,身心发育还不成熟,喜欢模仿,容易从众,不易分辨谎言骗术。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这些特点,通过各种招数引诱青少年涉毒。因此,青少年是毒品预防教育的重中之重。涉毒案件庭审是禁毒法律适用的过程,旁听庭审活动需要青少年具有一定的法治知识储备基础和理性思维能力,因此,适宜选择中学生、大学生等群体,并安排他们参与互动,这样更能实现宣传教育效果最大化。
二是找准靶子,确定典型案例。近年来,毒品新种类、犯罪新形态增多,以药代毒、多药滥用等新情况不断出现。当前,药物滥用的种类既有国家管制的麻精药品,也有未列管的含有麻精药品成分的药物;既有非药用类的合成大麻素等列管物质,也有“笑气”等未列管成瘾性物质。特别是多地出现青少年群体滥用依托咪酯情况,严重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依托咪酯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具有镇静催眠活性,2023年10月1日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管理。一些不法分子将其制成“烟粉”“烟油”,添加进电子烟进行销售,青少年容易被其电子烟的外表迷惑,进而产生吸食后的严重危害。临湘市选取当地涉依托咪酯的代表性案件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正是瞄准了靶子,既有针对性又具时效性,既能够为青少年学生当庭普法,也为他们敲响了警钟,该做法值得借鉴。
三是找准时机,全面准确普法。法律法规因为内容较为抽象,向青少年学生宣传普及时存在一定难度。在旁听庭审活动中,被告人的现身说法,法官的以案释法、当庭普法,就是让法律法规从抽象的条文变成了具象的真人真事。所以,庭审现场观摩要和普法工作密切衔接,找准最恰当的普法时机,通过庭审观摩,全面深刻准确地阐释禁毒相关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发挥司法审判工作的指引、警示、教育和预防作用。法槌落下,警钟响起,当罪行和惩罚的轨迹被清晰划出,这样的法治教育无疑是震撼心灵的,法律的威严和神圣会在旁听者人生道路上留下深刻的印记。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重点针对青少年等群体,深入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自觉抵制毒品的浓厚氛围”。为此,国家禁毒办多次下发通知、意见等,部署全面科学普及毒品特别是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危害知识。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组织的这次旁听庭审活动就是一次好的示范,也希望今后能有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创新打造更加“吸睛”、更接地气的毒品预防教育场景和载体,让“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理念植根青少年内心深处,让他们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