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成效 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2025-08-28 10:10:0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十四五”以来,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抓好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这是记者8月26日从生态环境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顶层设计不断完善。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两部流域专门立法先后施行,进一步抓实抓好长江大保护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完善黄河流域生态大保护大协同格局三年行动计划相继印发,为推进长江、黄河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保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及14项技术指南陆续出台,基本建成“1+N”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印发实施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制定美丽河湖指标体系和国家层面建设清单,明确了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发布实施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66项,将产生水污染物的主要行业纳入管控范围。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推动24个省份建立30个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十四五”以来,中央财政累计下达水污染防治资金1245亿元,支持重点工程项目6000余个,有力支撑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大江大河和重点湖库保护治理取得重要进展。推进实施《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统筹开展长江、黄河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将长江经济带、沿黄河省(区)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纳入生态环境警示片拍摄范畴,推动解决一批突出问题。长江干流连续5年、黄河干流连续3年全线水质保持Ⅱ类。将太湖、丹江口水库等29个湖库纳入监管重点,严密监控藻情、强化应急处置、推进综合治理,有效防范突发大面积水华风险。组建高原湖泊部省联合工作组,开展抚仙湖、洱海等重点湖泊治理保护技术帮扶。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扎实推进。联合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范围由地级及以上城市扩展至县级城市和东部7省县城。推动各地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管网短板,全国城市污水管网总长度达到52万公里,污水处理规模达到2.3亿立方米/日。聚焦城市(含县城)人口密集区、新开发建设区、污水处理厂周边等重点区域,加强监管和技术帮扶,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治理。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超过90%,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进一步巩固提升。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全面加强。推动全国地级市制定排查整治方案,细化“查、测、溯、治、管”全流程要求。聚焦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湖泊,开展“有口皆查、应查尽查”地毯式摸排。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对入河排污口实施分类整治。中央财政安排超过31亿元,支持8000余个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汇编整治典型案例,为地方规范化整治提供实操指引。实施“一口一码”“智慧增效”,实现排污口信息“可联网、可查询、可追溯”。充分利用天空地一体化监管手段,着力构建“天上看、云端核、地面查”监管体系,通过“机器换人力、图像代现场”,探索“云解译、云诊断、云预警”非现场监管新模式,推动解决2300余个突出问题。将典型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警示片曝光,通过“查改督”联动压实整治责任。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七大流域累计排查河湖岸线约58万公里,查出入河排污口36万个,排污口整治完成率超90%。

水污染源治理监管不断深化。联合工信部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污水收集处理要求并定期排查调度,督促指导地方规范推进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持续开展长江经济带、沿黄河省(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推动1900余家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700余座,解决管网不完善、设施运行异常等问题3500余个。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大力支持下,将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两重”支持范围。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明晰政府、企业、污水处理厂三方责任,规范环境监督管理。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通知》《关于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指导各地补齐设施短板、削减雨季溢流污染、规范处理标准、推动再生水及污泥资源化利用。将日处理能力500吨及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纳入监管,定期调度12438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出水情况,有力提升收集处理效能。

水生态保护修复取得积极进展。印发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稳步推进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对50个水体开展水生态监测调查,定期开展水生态状况评估,实现从定性描述到定量评价转变。扎实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加强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2021年至2024年,长江流域共监测到土著鱼类344种,较2017年至2020年增加36种;长江江豚种群数量上升至1249头,刀鲚时隔30年,再次上溯到长江中游江段和洞庭湖区。加强河湖生态流量保障,京杭大运河连续3年全线贯通,永定河连续4年全线贯通。

群众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扎实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印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政策文件,累计划定2.4万个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国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立标率达到94.6%,长江经济带定界立标基本完成。扎实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行动,开展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查处一批环境违法问题。截至2024年底,全国96%的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及输水干线水质常年保持在Ⅱ类及以上,东线工程水质连续多年稳定保持在Ⅲ类及以上。

水生态环境综合督导机制不断健全。制修订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工作规则,印发年度重点任务,强化流域统一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全国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会商,精准识别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和工作滞后地区,加强问题清单闭环管理,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印发加强汛期水环境监管工作通知,指导各地聚焦重点领域区域开展汛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推动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累计完成2515条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编制,流域水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90.4%,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首次超过90%,提前达到“十四五”规划目标。太湖水质达到有监测数据以来最好水平,洱海水质稳定保持在Ⅲ类以上。今年上半年,全国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89.0%,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继续保持稳中向好。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