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司法局多举措全面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020-03-26 14:25:00  来源:法润江苏

溧水区司法局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普法宣传,特别是在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阶段,将《野生动物保护法》作为“七五”普法宣传重点,认真宣传贯彻。  

一是将野生动物保护纳入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区法宣办在制定《2020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中,分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清单,督促区农业农村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公安分局等部门发挥职能和资源优势,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有计划、有组织、分阶段、分专题开展疫情防控、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生态环保、野生动物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广泛凝聚宣传合力。区法宣办通过普法责任单位每月报送的反馈情况表,及时掌握普法责任落实情况。  

二是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区局建立包括律师、法律工作者、镇街司法所人员的法律服务大队,通过代理案件、化解矛盾纠纷、在溧水司法“微博”“微信”“村社区法润民生群”新媒体普法阵地,开辟疫情防控法律知识专栏,一方面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知识,另一方面积极宣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重点宣传《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邀请群众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微信竞答活动。截止目前,共推送微博微信200余条,接受群众咨询10余人次,有效发挥了新媒体传播快、辐射面大的优势,切实实现普法宣传全覆盖。  

三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并纳入《南京市溧水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坚持月报和重点走访制度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法治综合督察和专项督察,同时,配合检察机关履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结合职能,及时发现在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方面的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是否存在以行政罚款代替刑事处罚,构成犯罪的,监督行政执法机关案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 

编辑:任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