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之日,姑苏法院太湖流域环资法庭“2021大美太湖”司法保护主题系列活动在苏州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基地正式启动。苏州市副市长蒋来清,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清宇出席活动。
姑苏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晓春主持活动并现场发布了以“六个深化”为核心的“2021大美太湖”司法保护主题系列活动整体规划,蒋来清副市长与徐清宇院长共同启动太湖流域环资法庭“2021大美太湖”司法保护主题系列活动。
“2021大美太湖”司法保护主题系列是姑苏法院太湖流域环资法庭在充分发挥集中管辖苏锡常12个区、市(县)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优势的基础上,以深化最严保护原则、深化“四个效果”统筹、深化“1+12”司法联盟协作、深化“两法衔接”机制、深化环境资源系统保护、深化参与多元共治等为路径,做出的最新探索及有力举措,旨在为护佑太湖流域山美、水美、景美、生态美和人文美积极贡献司法力量。
姑苏法院联合江苏省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滆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昆山市农业农村局、宜兴市农业农村局、苏州市吴江区农业农村局、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同签署《关于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生态资源联合保护机制的意见》,通过加强法院与渔政、农业等部门的多元联动互通,在实现捕贩运全链条打击、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证据鉴定体系、优化损害评估程序机制、推进生态修复基地建设、建立生态修复金收支监管机制等方面形成合力,助推所涉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促进太湖流域生态环境良性发展。
活动当日,还举办了“贯彻长江保护法,共同守护母亲河”鱼类增殖放流活动。蒋来清副市长、徐清宇院长和姑苏法院干警、渔政队员共同将10万尾鱼苗投放至太湖,此举对于优化太湖生态环境、维护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具有积极示范意义。
为更好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姑苏法院太湖流域环资法庭还围绕非法捕捞专项打击行动,分别在苏州、无锡等地集中宣判了一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涉非法捕捞等案件,依法对1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刑罚,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进行了有力震慑,进一步提升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太湖流域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影响力。
姑苏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