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溧阳市坚持法治溧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生态创新地、城乡融合体”作为发展战略,突出农村基层法治建设重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统筹法治职能作用,把法治乡村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和乡村振兴的基础工作来抓,从各环节发力,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在溧阳生根发芽。
一是构建机制、完善体系,实行清单管理。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牵头、依法治市办协调督查和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作用,强化乡村法治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建立法治乡村建设清单。运用全周期管理理念,加强整体推进。健全完善《关于开展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的实施意见》《关于探索建立溧阳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一批涉农规范性文件出台,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全面深化农村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权力赋权下沉,规范涉农行政执法。进一步深入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百名法官进百村”等工作,加大法治供给,落实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机制,健全乡村司法保障。同时,综合运用多平台、多载体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是围绕中心、主动发力,提升建设水平。把依法治国的要求和法治精神与各项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在全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美丽溧阳建设等全市重大发展战略中,找准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精准推进各项工作开展。一是基层组织建设与依法治理同推进。依托“百议堂”建设平台,深入探索实践“援法议事”,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依法治理始终,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村级治理体系和治理架构,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二是村容村貌改善与法治基础建设同推进。今年以来新建、更新普法小广场、宣传长廊、宣传墙面和橱窗专栏、电子屏等法治文化阵地设施56个,结合各地文化特色,美化村庄环境。三是文明道德树立与普法宣传同推进。以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为抓手,紧抓村规民约修订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人人学法、人人用法、人人护法的浓厚氛围。
三是创新提档、常治长效,推动量化质变。以全力冲刺七五普法终期验收为契机,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总抓手,查漏补缺、提质增效。不仅确保“任务如期完成”,更要“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深度培育市、镇、村和线上、线下普法品牌,加大普法产品研发力度,改版升级“法治溧阳”微信公众号,打造新媒体普法矩阵。结合民法典广泛学习宣传,构建“大宣传”格局。升级打造建设镇村法治文化阵地,天目湖镇、南渡镇的法治文化特色小镇已初具雏形。探索开展“人民调解+百议堂+驻村法官+网格+律师”组团式化解,推进“百姓议事堂”信息化、智能化、专业化建设。多策助推“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结合网格化管理工作实际,扩建普法志愿者,促进队伍培育向纵深推进,延伸普法工作触角。成立常州辖市区第一个律师行业党委,会同阳光法律服务中心等公益社会组织组建党员服务队,深入乡村和企业提供精细化、个性化的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未来,溧阳将继续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听取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反映群众法律需求,以实际行动提高辖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奋力开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局面。
(常州市溧阳市司法局 汪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