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12月4日,滨湖区以第四个“宪法宣传月”为契机,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在滨湖万达东广场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八五”普法启动广场宣传服务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普及宪法知识,树立宪法权威,附近社区居民近500人参与了此次活动。
“我搭的车棚被拆了属于侵权吗?”“我儿子今年上高一了,可以参加社区选举吗?”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区司法局、滨湖区卫健委等展台前人头攒动,有咨询、有参观、有阅读,居民徐阿姨接过普法员递来的资料认真的看了起来,表示普法志愿者送法很及时,之前听广播看电视知晓了民法典,但没有此次活动发放的宣传册直观,自己会和家人一起学习。活动当天,滨湖区16家普法成员单位代表开展现场宣传,并组织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等开展现场服务,为群众发放宪法折页,防诈骗,防控疫情等工作宣传册、法律读本上3000余份,并现场讲解知法守法有关常识,热心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收获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据了解,今年滨湖区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方面,重点开展“1+7+N”主题宣传活动。即举办一批次国家宪法日广场宣传服务活动,开展宪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七进”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国家宪法日”全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共同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和宣传氛围。此外,宣传月期间,还将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知识竞答、集中研讨、参加旁听庭审等形式学习宪法;面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宣传宪法法律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结合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宣传宪法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有关规定;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推进基层依法治理。面向不同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都是我们宣传的重点。”滨湖区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主题活动的开展,营造滨湖全面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夯实滨湖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助推法治滨湖、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助力提升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建设高品质美丽湖湾区、打造高质量发展标杆区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滨湖区司法局 邓力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