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滨海县司法局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立足司法行政职责,围绕“法润乡村”这一宗旨,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着力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是描绘法治教育“宣传点”。依托县“12348法律服务队”“平安法治志愿服务队”等载体,加强帮促协作、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人民调解法、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是涉及征地拆迁、土地承包、婚姻家庭、劳务用工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增强群众守法用法能力。发挥文化的熏陶、引导作用,建实建好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全县已建成6个县级、12个镇级和12个村级法治文化主题场所,发挥村规民约、家规家训在教化民众、淳化民风中的作用,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
二是织密矛盾纠纷“调处点”。创新探索“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矛盾化解机制。通过村民说事、民情恳谈、援法议事等形式,实现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多元化解。实现全县300个村(居)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牌子制度上墙公开,逐步形成全覆盖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及时发现矛盾,及时化解矛盾,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全面提升基层矛盾纠纷依法调解能力,提高化解效率,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三是做优法律服务“惠民点”。实施和助推乡村振兴,法治是保障,为此滨海县司法局建立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依托300个村(居)法律顾问构建10分钟乡村法律服务圈,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将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与发展农村经济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法治建设,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夯实法治根基,全面推进“法律服务进乡村”。截至目前已培育2278名“村(居)法律明白人”,吸纳88名村(居)法律顾问、34名人民调解员、129名党员干部、56位普法志愿者等,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
滨海县司法局多措并举,将法治元素延伸到群众身边,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从而形成良好的法治乡村环境,有力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进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滨海县司法局 刘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