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建设,进一步提升居民的法治意识,大丰区积极贯彻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引导“法律明白人”在政策法规宣讲、矛盾纠纷化解、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发挥政策宣讲职能,为基层社会治理当好“前卫”。开展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普法教育工作,促进一方经济的健康发展。全区3154名“法律明白人”,深入村居积极推进法律进村居活动,走村入户积极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以“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宣传纪念日为契机,深入到村、组、户,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尝试法治宣传进庭院,打破传统的宣传方式,将原本常规的学习地点从会议室搬到农家小院,用更接地气的形式,让群众在娱乐中学习,潜移默化地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二是发挥民主监督职能,为基层社会治理当好“护卫”。“法律明白人”常年扎根基层、熟悉基层,特别是部分村干部兼任的“法律明白人”,主动当好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参谋”,常态化列席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大会,对涉及村民公共利益的村级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建议,全过程监督村级事务,村民大会上,村干部们还现场解答“法律明白人”的提问,由“法律明白人”对述法满意度进行现场评议,评议结果实时发布;深化“五民主三公开”制度,积极参与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监督,防微杜渐,预防微小腐败事件发生。
三是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为基层社会治理当好“后卫”。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数量随之增多,法律明白人们应新形势,充分发挥人熟、地熟、事熟三大优势,在乡村治理中,扮演着“和事佬”的重要角色,既给村民讲道理、讲法律,也利用乡村的人情世故,让矛盾纠纷的调解,不仅有理性,还多了些“人情味”。在调解矛盾的同时,不忘用贴近生活的话语、通俗易懂的方式向村(居)民传达专业的法律知识,做到预防在先,防患于未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 姚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