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司法局六大举措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发展
2020-02-18 08:50:00  来源:法润江苏

近日,扬州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应对肺炎疫情稳定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制定出台司法行政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发展六大举措,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减轻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有序。

一是提供全时空、全业务法律服务。充分发挥“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团”专业优势,针对相关法律问题,第一时间派出债权债务、知识产权、劳动和社会保障、民商事等专业人员为企业“点对点”法律服务,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帮助进行法律论证,提出法律处置方案。

二是开展“公证惠企”专项行动。在各大公证机构设立企业服务专门窗口,优化办证流程,缩短公证办理时限,最大限度减证便企。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所属公证机构免费为企业办理与本次疫情相关的不可抗力事实类、文书类、证据保全类和译文相符类公证,帮助企业减轻损失。对复工复产企业申办抵押贷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等融资类公证事项,实行减半收费。及时为企业赴境外融资、进行跨境贸易、引资合作办理公司信用、重大事项决议等公证事项,为企业参与对外贸易提供综合性公证服务,减免收费30%。充分发挥公证的强制执行效力,为企业办理授信、借款合同、还款协议、担保(反担保)合同等公证事项,保证企业权益。

三是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普法宣传,促进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物业纠纷、劳资纠纷、合同履行纠纷等,组织物业、劳动与社会保障、民商事等领域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力量,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处,尽可能用非诉手段解决争议纠纷。

四是帮助企业解决特殊所需。疫情防控复产复工期间,因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正在社区矫正的企业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等本人前往处理,需外出请假的,准予请假,并严格落实派员随行帮助协调制度,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五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的日常行政执法监督,及时受理、处理企业投诉。开通涉企行政处罚网上监管平台,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实时通过网上监管平台向设在市、县(市、区)司法局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报备,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对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实时审核,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六是对涉企法律援助实行“容缺受理”。疫情防控期间,涉企法律援助事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和申请材料“容缺受理制”,先审批办理,事后补充完善,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扬州市司法局)

编辑:任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