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围绕服务春耕春种当好“三员”,保障农村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一是聚焦氛围营造,当好普法“宣传员”。组织法律明白人、村(居)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深入农户、田间地头、农村集市、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与当前春耕生产有关的法律宣传资料。开展“法润海州·开门红”系列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律师法律服务团走进乡村,围绕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等法律法规,为村民上一堂法律课,提供现场法律咨询。依托覆盖全区村居的205个“法润民生”微信群,及时转发农业生产有关的法律知识图文。目前,悬挂横幅26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现场解答农民群众法律咨询40余人次。
二是聚焦纠纷化解,当好矛盾“调解员”。针对春耕过程中容易引发的农资购销、土地争议、用水用地等矛盾问题,各司法所联合村委和网格员开展“拉网式”涉农纠纷专项排查,做到早介入、早发现、早化解,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将矛盾纠纷化解和政策宣传紧密结合,在调解过程中积极将春耕生产政策信息传递到各家农户,杜绝出现荒地情况,积极调动农民春耕生产积极性。截至目前,已化解各类涉农矛盾纠纷36起。
三是聚焦权益保护,当好法律“服务员”。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农村服务春耕生产,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春耕期间坑农害农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能调解解决的立即组织各方力量妥善调解,调解不成且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区法援中心及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受理案件,保障受援对象生产活动正常开展。畅通法律服务热线,为群众及时解答涉农法律咨询,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海州区司法局 韩珊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