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区“三明确”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
2021-03-04 15:12:00  来源:法润江苏

海门区司法局以“三明确”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 “法律八进”宣传活动,形成全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创建“平安海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明确普法责任主体,强化普法主体责任。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依据“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海门区司法局认真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计划,建立各单位普法任务清单,进一步推进了普法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全区成立区镇普法领导小组,并组建普法讲师团,包括有法律明白人、网格员及普法志愿者的法治宣传队伍,为普法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明确普法内容,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海门区依治办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重要考核项写入年度工作要点,建立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定下发了任务分解方案,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真正做到了普法责任到单位,从而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扎实推进普法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切实增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意识,认真履行普法责任,紧紧抓住重点执法部门推动其他部门学习跟进的示范效应,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

三是明确普法责任制督查机制,提高普法宣传实效。全区加强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估,通过查看台账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的方式对相关单位“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单位、各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动各单位、各部门普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了国家机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普法宣传的实效性,为加快建设“平安海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海门区司法局王锋 陆泾泾)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