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四举措”助力乡村振兴
2022-03-10 10:11:00  来源:法润江苏

南通市海门区以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为基础,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为载体,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突破口,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充分发挥法治乡村示范建设引领带动的重要作用,为全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抓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通过构建培训体系,完善管理体系,为农村培养一批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家风和家庭美德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发挥乡村“法律明白人”示范引领作用,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等工作中发挥作用。

二是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着眼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着力依法解决当前乡村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农业农村环境污染等重点问题的依法治理,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是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组织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志愿者,组织开展涉农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对各类风险隐患做到“提前介入、尽早发现、快速调解”。指导完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并推广网上调解新模式,引导群众通过“苏解纷”平台一站式解决矛盾纠纷,打通法治护农“最后一公里”。

四是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及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网络体系,开展远程视频法律服务,提升乡村法律服务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将与村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定期进乡村,为村民解答法律问题、开展普法讲座、开展法治体检、排查法律风险,并通过定期回访、日常督促、绩效考核,确保法律顾问服务质效,为乡村治理提供法治保障。

(海门区司法局 黄敏敏)

编辑:胡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