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宿豫区司法局按照“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扣畅通渠道、完善机制、加强成果转化“三项重点”,推行“1234”工作法,利用司法所及村(社区)“法润民生微信群”等现有资源来建平台、扩渠道,深化“立法民意直通车”建设工作,推动了立法更好地体现民意、集中民智、服务民生,进一步提升了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
一是打造1区级“立法民意咨询库”。以区级为单位组建“立法民意咨询库”,吸纳律师、新乡贤、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法律明白人、群众代表等加入。通过定期组织研讨会、交流会、文电联系等方式,组织“立法民意咨询库”成员反映自身立法建议以及身边群众的立法需求。培育、发现善于研究、熟悉法律法规、热心参与立法工作的群众,将其纳入“立法民意咨询库”,积极参与到立法民意征集工作中来。
二是用活2个立法民意征集载体。打造“线上+线下”两个立法民意征集载体,“线上”:依托82个村(社区)“法润民生微信群”,对省厅和市局网站的立法制定项目建议征集、征求意见草案等信息进行梳理,通过微信群引导群众表达需求,实现立法民意自下而上畅通。“线下”:将司法所现有“一所五站点”中的“立法民意收集点”升级为“立法民意征集区”。征集区做到“四有”:有电子显示屏或告示栏,投放立法计划、草案、评估和调研信息等;制式登记表,记录群众立法制定项目建议、草案修改建议等;与立法相关宣传资料;有兼职解说员,为群众答疑释惑。
三是明确3项立法民意征集事项。主要征集三方面意见:立法制定项目建议;立法草案修改建议;法律实施效果评估中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修改建议。征集范畴主要是省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第1项也包括对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项目建议。
四是完善4项立法民意征集机制。建立健全征集机制。建立日常征集机制,组织“立法民意咨询库”成员定期研讨立法制定项目建议征集、征求意见草案;健全集中征集机制,将每年5-6月、11-12月作为“立法制定项目建议征集月”,通过立法民意征集区、“立法民意咨询库”及调研走访等形式征集立法制定项目建议。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在执法监管和执法监督过程中加强立法民意征集,主动对接公安、城管、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部门,了解相关部门行政执法监管过程中发现法规规章适用中的问题,推动相关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发挥企业、社区执法监督联系点作用,收集企业、群众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反映的立法问题,提高意见征集针对性有效性。建立健全研判汇聚机制。强化对立法民意需求的及时反应,及时汇集辖区内立法民意征集区、执法监督过程征集的立法制定项目建议和“立法民意咨询库”成员提出的建议,按季度上报至市司法局。建立健全需求反映机制。强化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探索将“立法民意征集区”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点”,同时发挥“立法民意咨询库”作用,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立法活动。就本层级收集的立法需求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交流,提请代表、委员形成建议或提案反映至“两会”,让立法民意更为有效地得以吸纳。
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