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段某等115人于2015年2月起在江阴市璜土镇一家从事包装彩印的公司工作。2018年2月,该公司因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段某等人被拖欠三年多的工资尚未支付。
2018年2月12日,段某等100多名员工聚集到璜土镇政府信访接待室,请求政府出面帮助他们解决被拖欠的工资。经镇政府了解,该公司负责人目前在北京催要应收款,催收的货款主要用于发放工人工资。临近春节,工人急需领取工资后回老家过年,在公司未有明确表态的情况下,这些员工连同其它公司被拖欠工资的工人,大约200余人,于当天上午9时左右从璜土镇向江阴方向步行到市政府上访。市政府相关部门收悉此突发情况以后,高度重视,由镇领导牵头,立即召集派出所、司法所、社保所、法律服务所等相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展开劝导宣传工作。当时工人数量众多,情绪激动,均不听劝阻,局面难以控制。经各部门现场反复耐心做工作后,有部分工人思想出现松动,工作人员及时把握机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多方位做思想工作,最终这批来澄务工人员表示愿意回璜土镇接受政府协调。镇政府立即安排多辆大巴车将这批职工从申港接回璜土。下午镇政府立即展开工作,一方面联系公司负责人了解公司情况,另一方面做好工人安抚工作。经了解,该公司账户已被法院冻结,账户上无资金可取,公司负责人到北京收款无任何进展,无钱发放工人工资, 在此情况下,镇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决定给外来员工先发放每人2000元路费回家过年,余款待公司应收货款到位后再行发放。
2月13日凌晨,这批职工再次从璜土镇步行至江阴市政府上访,市信访局介绍职工代表到江阴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他们,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根据法律援助有关规定,审查认为段某等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按照外来务工人员免于经济状况审查的规定,援助中心立即为他们开辟“绿色通道”,当日便迅速为他们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指派前期已经介入、对案情比较熟悉的江阴市璜土法律服务所办理此案。
璜土法律服务所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法律工作者薛刚办理此案。薛刚立即多方了解情况,得知该公司目前的确无资金可发放,应收款最快也是年后元宵节到账。因当天已是小年夜,第二天就要全国放假,薛刚配合政府部门,耐心劝导受援人先到镇政府领取路费回家,工资款待过年后通过诉讼途径处理。2018年2月14日晚上11点多,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受援人思想工作全部做通,同意先回家过年。
春节一过,薛刚就立即展开工作,会同社保所积极协助该公司排查梳理欠薪员工的名单和金额,了解公司财务情况。同时,薛律师积极与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要求他们想办法筹措资金解决员工工资问题,建议通过催要应收款、拍卖企业设备、变卖房产、向亲戚朋友借款等办法筹措资金,并向他们解释有关法律知识以及恶意欠薪的法律后果。
由于被拖欠的受援人数众多,来自全国各地,为了便于及时与受援人互通消息,薛律师建立了微信群,及时通报案件办理进展情况、核对员工工资、传递身份资料、收集证据材料、解答法律问题、发布工资发放方案、共同商讨解决方案等。
针对受援对象提出的两项请求:一是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二是请求用人单位补缴用工期间的社会保险。薛律师告知他们,被拖欠的工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但社会保险问题目前不在诉讼受理范围内,只能通过行政征缴程序来解决,很多受援人开始时不能接受,薛刚便耐心地给他们讲解法律知识并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与此同时,承办人又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又多次走访企业及时了解企业资金筹备情况及员工思想动态,防止再次发生群体性事件;二是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受援人安抚工作,并对企业应收款单位进行排查并对筹款情况进行实时监督;三是及时与法院沟通协调起诉工作。由于每个人诉讼请求不一样,薛刚连续多日加班加点至深夜准备法院诉讼材料、整理相关证据,115份诉讼材料全部完成且经每一位受援人亲自签字确认后,向江阴市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手续。
法院受理后,承办人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告知企业目前的经济状况,并陪同法官到用人单位现场查看。为防止用人单位转移资产或被其他债权人查封、确保工人工资按时发放,法院采纳了薛刚法律意见,及时对用人单位资产采取了保全措施。此外,为了快速解决纠纷,薛刚多次督促用人单位负责人到法院处理案件并配合法院主持调解工作。
在法院和承办人共同努力下,每一位受援人最终和用人单位达成了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同意一分不少地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协议达成之后,在法律援助律师和法院多次督促下,用人单位通过催收货款、变卖部分设备筹得了应付全部工资款项。2018年3月26日,受援人领取了所欠全部工资近100万元,本案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案件点评】
本案在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律师的努力下,成功将群体性讨薪上访事件转化为通过法律程序合理合法地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维权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为政府分了忧,为员工解了难。针对农民工群体性讨薪事件,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当日接待、当日受理、当日指派”,使众多受援人免去来回奔波之苦,并在第一时间诉至法院,最终通过法院和承办人的努力,确保农民工拿到了血汗钱。
江阴市璜土法律服务所 薛刚
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法律援助中心 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