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宣传好长江保护法呵护一江碧水
2023-03-03 16:10:00  来源:法润江苏

【活动概况】

长江保护法是我国首部以国家法律形式为特定流域制定的法律。泰州市海陵区地处江苏中部、长江中下游北岸,围绕长江保护的发展理念、法律知识及难点破解,多层次、多角度开展长江保护法治宣传活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重点宣传内容】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增强长江保护法实施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是抓好法规衔接,强化顶层设计。严格遵循上位法优先于下位法、特殊法优先于一般法的原则,对长江保护法进行适用。同时,及时梳理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与长江保护法不一致的规定,对沿线镇街在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合同、行政执法决定以及其他涉法事项做到“应审尽审”。确保法律制度规范严密、衔接有序、协调统一。重点做好水利规划、水资源管理、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河湖管理、水旱灾害防御、水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配套制度研究工作。注重发挥规划的引领和约束作用,修改完善海陵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深入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等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合理确定规划目标任务和举措,为推动海陵区全面融入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做好顶层设计。

二是抓好学习宣传,强化思想认识。将长江保护法纳入全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并将其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的重要内容。把学习长江保护法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创新学习培训形式,邀请法律专家进行条文解读,通过“课上考法”+“课后学法”双促形式,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知识储备,进一步加强广大干部对长江保护法的理解和认识,提升“刚性执法”与“柔性普法”能力。

三是抓好普法宣传,扩大影响力度。将长江保护法的宣传贯彻列入“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内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纳入2022年度水利分局普法责任清单的重点。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长江保护法集中式普法宣传,组织“法律明白人”“八五”普法志愿者和司法行政类社会组织志愿者“进基层”开展“超级女生法治文化基层行”“社区广场法治微讲堂”等系列活动,通过法治演讲、法治文艺演出、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利用发挥新媒体普法矩阵优势,深入宣传长江保护法和《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让众多群众认识到保护长江人人有责,形成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是打造通扬运河生态修复法治文化风光带。通扬运河与长江相连,通扬运河海陵段的保护直接关系到长江污染防治。海陵区解楼圩新通扬运河北岸,曾经是小船厂聚集区,经过两年的船厂关停及生态修复实施,目前已初步打造了传承船舶文化与生态经济林相结合的风光带。与海陵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在风光带中加入法治宣传长廊、展示牌、景观石、电子屏等艺术形式,展示“我国生态法制立法的历程”“法治名言”“法治标识”“法治长廊”“法治游戏”等多个法治作品,将风光带打造成全市首个“生态法治”文化阵地,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熏陶,了解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活动特点和效果】

“法治+条文”,发挥法治护航优势。将长江保护法融入法治建设大环境,定期对长江沿线的产业进行法治体检,摸清法律需求,帮助企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依法有序生产经营。

“法治+实践”,发挥法治引领优势。协调法治融入系统治理,为持续推进长江保护修复、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提升、水污染防治等专项行动,进一步维护河湖生命健康打下坚实基础。

“法治+监督”,发挥法治规范优势。加强对长江流域河湖水域相关执法行为的监督,以强有力的法律权威性,维护长江流域的政策运行。

长江大保护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海陵区将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以长江保护法为准绳,以“健康长江泰州行动”为基础,全面弘扬法治能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