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海南:涉黑组织偷运活体畜禽违规进岛贩卖
2020-04-23 17:09:00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涉黑组织偷运活体畜禽进行贩卖,严重破坏海南“无疫岛”建设。2019年12月31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以陈恒贵为首的涉黑组织及其“保护伞”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该组织主要领导者、骨干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至10年不等,充当该组织“保护伞”的海口市农业局原副局长兼市畜牧兽医局原局长顾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海口中院经审理认定,以被告人陈恒贵为首的犯罪集团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固定成员55人,其中组织领导者3人、骨干成员3人、积极参加者16人、一般参加者33人。

2014年,被告人陈恒贵、黎伟、王恒敬在海口成立专门公司,从广东徐闻偷运活体禽畜入岛,并以恶意举报的方式逼迫货主通过该组织安排的渠道进行偷运,向货主强行索要高额保护费以及船费、码头费、人工费等费用。

自成立以来,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对40名货主进行敲诈勒索,并对其中35名货主进行强迫交易,还以诬告陷害的方式打击竞争对手,基本控制了琼州海峡活体禽畜偷运行业,严重冲击全省羊肉市场和本地羊品牌,对新鲜羊肉市场份额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导致新鲜羊肉价格上涨。此外,还大肆贿赂拉拢相关执法人员,干扰正常执法活动。大量偷运未经检验检疫的禽畜进岛销售,严重破坏海南“无疫岛”建设,威胁民众身体健康。

在2014年至2017年期间,顾贫收受陈恒贵的贿赂后,利用职务便利,长期包庇、纵容陈恒贵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偷运活体禽畜违规进岛贩卖,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78.9万元。海口中院对顾贫从重处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60万元。

海口中院依照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对62名被告人分别予以不同的处罚。其中,陈恒贵、黎伟、王恒敬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6项犯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22年、21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了解,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海口中院审理的第4起涉黑重大案件。海口中院高度重视该案的审理,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历经五个昼夜完成了案件的庭审和宣判,实现高效审结。同时,认真落实“打伞破网”和“打财断血”的要求,对该案中的“保护伞”一并从严惩处,对涉黑财产全部予以没收。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翟小功 通讯员 覃易琼

编辑:任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