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广东清远恶势力团伙持刀恐吓竞争对手谋取工程项目
2020-04-23 17:12:00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日前,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恶案作出一审判决。其中,被告人刘少伟因犯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6万元;被告人练桂松因犯抢劫罪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万元;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至1年不等。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7年,练桂松、刘少伟为报复他人、追讨债务、谋取征地利益,先后纠集刘国升等人实施了抢劫、寻衅滋事、妨害公务、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渐形成以练桂松、刘少伟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刘国升等人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2012年1月9日,刘少伟及其手下因在清城区某酒店内调戏女服务员被酒店保安殴打,便伙同练桂松密谋实施报复。酒店老板郭某强打听到刘少伟是练桂松的手下,便与酒店负责人陈某一起去和练桂松谈判,练桂松要求酒店赔偿1500万元才肯作罢,最终双方没有谈妥。

1月10日和11日晚,因没有谈妥条件,练桂松、刘少伟先后两次纠集数十人围堵该酒店,阻止客人前来消费,以软暴力方式敲诈勒索酒店负责人。公安机关出警后,不听劝阻,在现场哄闹并冲击警戒人墙,造成现场秩序严重混乱,其中被告人刘灿佳还咬伤现场执法的一位民警。

1月18日,刘少伟就此前被殴打一事与酒店代表达成和解,并收下了该酒店的赔偿款5万元。但在签订和解协议后仍不满足,伙同练桂松实施敲诈勒索,向酒店负责人陈某继续索要钱财。为使酒店能正常营业,陈某迫于无奈又支付了10万元。

为谋取清城区横荷街道一带的征收返还地项目,练桂松、练剑飞伙同刘少伟,组织事先建立的“护主群”成员吃喝玩乐,并承诺事成后给予每人10万元奖励,笼络包括刘锐彬在内的人员,以讨债为由败坏竞争对手练某的声誉。

2017年11月13日,练桂松、刘少伟、练剑飞纠集刘国升、练汉明、练华通、刘锐彬等数十人围堵练某的住处,对其进行辱骂、恐吓,并持刀具、木棍等追逐练某的弟弟,公安民警来到现场后对被告人作出批评制止。

同日晚上,练桂松不顾公安民警的制止,再次纠集人员围堵练某的住处,并持刀具、木棍等敲打大门及围墙,以此恐吓在该住处内的练某母亲,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此外,在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期间,该犯罪团伙为牟取非法利益,曾开设渔耳桔场农庄及贵元农庄,容留吸毒人员在包房内吸食毒品,并提供碟子、吸管等吸毒工具以及DJ打碟等服务,收取高额房费牟利。

其中,刘少伟为两个农庄的经营者,刘国升等人则负责日常管理、招引客源、把风等工作。此外,该犯罪团伙还实施了持械聚众斗殴、开设赌场、放高利贷、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经济秩序。

法院认为,练桂松、刘少伟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雷健

通讯员 李栩晴 潘文静

编辑:任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