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强化四项措施 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2025-07-22 10:01:00  来源:法润江苏

江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把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着力加强质量检查和监督,努力实现“应援优援”。今年以来区法援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法律帮助案件1406件,其中:民事547件、刑事205件、法律帮助654件,接待法律咨询3775余人次,为受援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近370万元。

一是强化以学促援。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学习,定期组织法律援助律师、执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等文件进行细致学习,受理审查法律援助案件,严把受理关,保证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从源头和根源保障案件质量。

二是强化规范办理。按季度开设《江宁区法律援助四季课堂》,向年度新中标律所(基层法服所)项目负责人、承办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以及法律援助志愿者传授聚焦刑事案件的办理经验与沟通技巧、民事案件质量评估、法律援助案件评估规则等,并对值班要求、刑民事案件指派等工作要点进行强调。避免律师不负责任走过场、庭审准备不充分、值班咨询打折扣现象,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三是强化评查机制。强化案件质量“专家库评查”制度,邀请专家参与评估,进行综合评定,对不合格案件的承办人进行约谈整改,确保以查促学、以查促改、以查促进。结合案卷同行评估、电话回访、庭审监督等综合情况,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建立动态评估,有效增强了办案人员责任心。

四是强化档案管理。加强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管理,制定档案建设各项制度,对归档、调档、借阅卷宗,保管、整理,归档时间等统一提出要求,制定完善档案建设各项制度,在工作中执行各项制度,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配备必需的设施和档案管理人员,对本机构指派或安排办理的法律援助业务资料及时立卷归档,要求各案件承办人在结案后30个工作日内将纸质卷宗整理归档。

来源:江宁区司法局 何郁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