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推动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近日,阜宁县司法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提升法律明白人的法治素养,为当好“三员”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明确职责,当好民主法治“宣传员”。“法律明白人”首先应当切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当好义务法治宣传员。在培训过程中,由司法所所长讲解“法律明白人”职责,即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功底,能够承担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依法调处涉法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努力把“法律明白人”打造成为农村基层法治建设的生力军。
提高素养,做好乡风文明的“先行员”。培育“法律明白人”是当前新形势下的必然要求,也是法治发展过程中的有益尝试。乡镇政法委员强调培育“法律明白人”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提高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水平,提升法律援助能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解决法治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知法懂法,争做社情民意“信息员”。此次培训会邀请乡镇法律顾问进行民法典宣讲,就民法典中涉及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这些在农村中矛盾突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细致专业的讲解。同时,观看“法律明白人”案例讲解视频,以案释法更加生动形象的向“法律明白人”传递法律知识,是一次难得的法治宣讲“饕餮盛宴”。培训结束后,向参加培训的人员颁发证书、徽章以及“法律明白人”读本。
培养“法律明白人”的初衷,就是培养一支懂法律、热心公益、扎根基层的群众自治队伍,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培训会鼓励乡村“法律明白人”当好义务法治宣传员;当好人民调解员、信息员;当好法律服务“联络员”;当好“村两委”的法律参谋助手。
阜宁县司法局 辛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