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之际,泰州市海陵区将长江保护法融入法治建设大环境,切实发挥法治优势呵护“绿意”长江。
“氛围+法治”,筑牢绿色主阵地。大力弘扬“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将法治理念融入船厂聚集区域,对非法码头进行集中关停和生态修复,打造出传承船舶文化与生态经济林相结合的通扬运河法治风光带。全面实施生态复绿工程,对沿河绿化空白区域进行增绿补绿,打造沿河绿色生态法治廊道,进一步维护河湖生命健康。
“宣讲+法治”,护航绿色主力军。组织“法律明白人”“八五”普法志愿者走进基层社区,开展《长江保护法》主题宣传;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管控禁用渔具,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形成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区生态环境局向辖区内企业发放《环保法律法规汇编》,引导企业争创绿色企业,用绿色创建提升企业治污能力。
“服务+法治”,打通绿色主动脉。区生态环境局制定出台《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从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强化企业服务和保障等3个方面推出14项服务举措,助力沿江企业高质量发展,提振企业绿色发展信心。区司法局联合生态环境局为沿江企业提供“环保体检+法治体检”服务,用心当好企业绿色生产“店小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并进。
海陵区司法局 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