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三周年。为进一步加强《长江保护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用法治力量守护长江母亲河,南通以“法护长江美 绿泽江海地”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长江保护法》实施三周年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开展立体式法治宣传。围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十年禁渔以及非法采砂、违法排污染整治等重点内容,深入车站、码头、船舶、公园、广场、景区、社区等重点区域,充分利用广告牌、LED显示屏、楼宇电视、小型提示牌、宣传栏、墙报板报等实体平台广泛宣传普及长江保护法知识和理念,制作发放法律法规单行本、法治文化产品,发布视频动画循环播放。深入社区、市场、学校开展巡展活动,全面展出执法装备、收缴违规渔具,开展相关政策解答,加深群众对长江大保护的直观认识。在江岸沿线布置法治宣传驿站,发挥环境保护法律服务团作用,开展沿江涉江企业“法律体检”“法律帮扶”,发动“法律明白人”作为长江保护志愿者,开展法治巡江活动。
二是开展清单式专题培训。建立健全长江保护法培训课程体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长江保护法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抓牢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落实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旁听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制度。充分运用沿江涉水行政执法单位党建联盟的载体,根据培训课程清单,对领导干部、村(社区)“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开展专题培训。
三是开展沉浸式文艺宣传。开展沿江法治文化阵地“云游览”,向公众展出公益广告、法治书画、法治摄影、法治动漫、法治微视频等一批具有地方区域特色、蕴含长江大保护主题的法治文化作品。围绕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面向群众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活动,以歌曲、小品、快板、朗诵、音诗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相关法律条文,阐述法理知识,让群众在文化娱乐中接受法治的熏陶。
四是开展精准式以案释法。围绕《长江保护法》以及土地、规划、生态环保执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关执法部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到沿江单位码头和船头,开展零距离服务,为单位码头作业人员和船员,以及其他在长江涉水一线的工作人员解读《长江保护法》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结合具体案例开展以案释法,解答一线人员的提问,提升涉水一线人员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
五是开展交互式网络普法。充分利用《法治纵横》《法治时间》等新闻媒体,依托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发布长江大保护倡议书以及打击长江非法捕捞和非法采砂工作具体案例。充分利用短信平台、微信群、QQ群等渠道将长江保护法重点内容和解读PPT等资料发送给社会公众,使《长江保护法》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在各类平台开辟专区,鼓励网友通过“随手拍”,共享南通长江美景、共同参与到长江保护的精细化管理中,同时设置互动留言专区,广泛征集群众对长江大保护工作建议,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长江的氛围。
南通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