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采取“三坚持”,积极推动法治乡村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目前全县已有全国民主法治村1家,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27家。
一是坚持“学”“进”“送”,树立文明乡风。坚持村居干部每季度学法,利用乡村德法讲堂,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等平台,线上线下组织村居干部学法。推动法治宣传走进执法现场,逐步提高村民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结合税法宣传月、国家安全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通过微信微博、网络、移动通讯终端等平台传递最新法治资讯。
二是坚持“特”“高”“精”,营造法治氛围。特色化创建法治阵地,打造乡村民法典主题小游园,通过民法年轮、民法谜语会等载体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向村民传递法律知识,为村民提供了新型、生动、贴近生活的普法阵地。结合区域特色,凸显等特色法治文化品牌,将普法宣传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相结合。
三是坚持“评”“议”“讲”,推进法治实践。建立“村事我评”机制,组织开展达标测评活动,建立群众评价、镇(街道)评价、县级测评的三级评价体系,增强村干部民主治村、依法治村意识和水平。建立“村事我议”机制,建立民主议事制度,把村务的议事权交给村民,引导群众参与民主,提高村民民主参与意识。建立“村事我讲”机制,村居“法律明白人”利用熟悉村里情况的优势,通过用法讲村事,推进法治深入人心。
(建湖县司法局 吴昊)
 


